共建对象
学科优势明显的高校
按要求,校地共建的高校附属学校(以下简称共建附属学校)由区(市)县政府(含成都天府新区、成都高新区管委会,下同)协商驻地高校并以协议方式确定。遴选具备条件和基础、具有发展空间和潜力、自身发展愿望强烈的学校作为共建对象。重点与专业力量较强、学科优势明显、合作意愿较高的高校开展共建。
公益为主、促进公平。成都将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本质要求,在共建对象上,重点选择地方公办学校及具备公共属性的高校自办学校进行共建。在共建方式上,既可以选择现有附属学校进行共建,也可以遴选一般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创办新的附属学校,并支持校地共建公共属性的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并形成品牌。在共建性质上,共建的附属学校不因共建改变办学性质、增加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。
同时按“就近优先、深度融合”的原则,优先选择高校周边的基础教育学校与高校进行“一对一”、不同学段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“多对一”和不同区域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多个校区“多对多”的就近共建。
原标题:构建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 到2020年——成都将新创办15至20所校地共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